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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逐步废除旧规以方便本土公司海外上市

中国外汇管理部门废除了一些威胁本土高科技企业发展的规定,这些规定使国内企业在寻求海外上市方面较为困难。这种改弦更张的举动较为罕见。

然而,一些分析人士称,在新规定中仍然存在一些模糊之处和潜在的问题。上周末,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新的规定,以取代今年早些时候出台的引起争议的原有规定。

外管局称,这些规定仅在出台数月后就被废除,目的是为成立海外“特殊用途”公司扫清道路。中国国内企业家一直普遍采用这种公司形式,以便在诸如纳斯达克(Nasdaq)这样的海外股市上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

外管局曾试图控制此类特殊用途公司,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防止中国公民在逃避国内税赋的同时,从海外获得巨额利润。但市场人士认为,今年早些时候颁布的这些规定阻塞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道路。

外管局表示,替代规定将“有助于本土高科技业和风险资本业的发展”。

中国国内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不佳,这意味着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海外上市渠道尤为重要。因此,一些团体,如具有独立地位的中华创业投资协会(China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CVCA)曾向外管局建言,重新考虑行事方法。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称,尽管投资者对中国国内科技领域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但2005年上半年,中国的风险资本投资仍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1%。

软银亚洲基础设施基金(Softbank Asia Infrastructure Fund ) 任事股东、中华创业投资协会理事阎焱(Andrew Yan)对新规定表示欢迎,认为这是政府对投资者的抱怨做出的“历史性”回应。

阎焱说:“我们最大的忧虑已经得到了解决。交易得到了法律保障。”

不过,阎焱表示,目前仍不清楚外管局将如何在海外盈利汇回等领域应用新规定。

其他一些人则没有这么乐观。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and Myers) 驻北京的司马瑞(Lawrence Sussman)称,外管局未能详细阐明其举措,对许多行业建议也没有做出回应。

他说:“新规定没有满足人们的预期,同时引发的问题比所回答的问题更多。”

(本资讯由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授权刊登,网址:www.ftchinese.com)


(编辑: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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