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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2005有关同等学力办理答辩手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 15:37:00

 
 一、准备2005年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须在2004年9月或此前办理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并经导师审定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相关手续。
二、上半年答辩手续的办理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5日工作日,在研究生部学位办(诚信楼810)办理答辩手续,领取答辩材料。
三、4月1日至5月13日为院系安排论文答辩时间。研究生填写好有关表格后,院(系)可以安排其论文答辩,指派答辩秘书,并要求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三天之内将有关材料交回院(系)办。(详见《研究生手册》中《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有关要求》)论文答辩一律实行导师回避制。
五、         答辩材料包括:
专业学位答辩材料:包括JM,EJM,MBA,EMBA
1、专业学位审批材料2份;
2、指导教师学术评语2份;
3、评阅人学术评语4份;
4、独创性声明1份;
5、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1份;
6、学位论文答辩纪录1份;
7、学历硕士情况登记表1份;
8、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和论文评阅人审核表1份;
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4份
同等学力人员答辩材料:
1、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批材料2份;
     2、指导教师学术评语2份;
     3、评阅人学术评语6份;
     4、独创性声明1份;
     5、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汇总表1份;
6、学位论文答辩纪录1份;
7、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登记表1份;
8、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和论文评阅人审核表1份;
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5份;
10、有关专家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推荐信(附表四)3份
 
  请同学们在领取答辩材料时仔细核对上述材料。
  同等学力人员办理答辩手续时应提交资格审查时未交的资料(如发表论文须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的封皮、目录和原文,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等),最终资料不全者,恕不办理答辩手续。
注意:办理答辩手续时先不向研究生部提交论文,待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务必将论文终稿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
应提交的份数为:论文5本,中文摘要3份,英文摘要1份(均需要封皮),电子版软盘3张(注明专业,姓名、导师、论文题目);专业学位不需提交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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