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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校200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开始。已通过资格审查、完成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国外国语、学科综合统一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可到我校学位办公室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申请手续时须持国家两项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全部课程学习的有效成绩单。获准申请后执我办签发的《准予答辩证明》到相关学院办理答辩手续并缴纳申请费。 我办办理申请手续时间为4月8日——4月28日;答辩手续办理及答辩时间请咨询相关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接受申请。 特此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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