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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挥研究生的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在正式进行学位论文写作之前,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
1.国际经贸学院国际贸易学专业实务方向系列,含国际贸易实务、技术转让、运输;保险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一份硕士论文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硕士研究生实行综合考试和论文申请报告制度的规定》。 2.国际经贸学院国际贸易学专业理论系列的硕士研究生,含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西方贸易理论,世界市场行情,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经济合作,中国对外贸易史;金融学专业(不含保险专业);企业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产业经济学专业;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以上专业、方向的学生,在撰写论文前,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提纲的审核。论文提纲应较详细反映论文各组成部分的主要内容,一般按章、节、目排列,一律电脑打印。经导师及学系负责人审核通过、签字后,与审核表一并于12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部。 3.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研究生,须按学院要求提交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开题答辩,经专家小组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交流学院统一将名单报研究生部。
二、博士研究生
1.我校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每位博士生导师都必须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该生导师为组长,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具体指导该导师指导的博士生。 2.博士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研究方案报告(全日制博士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三个学期内完成,在职博士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五个学期内完成)。应由导师、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参加评审(一般不少于5名)。选题报告会应该有记录,有评审意见和院(系)主管领导的审核意见。上述资料在审批研究生论文答辩时,一并报送研究生部。无选题报告的学位论文,不得办理论文答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