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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非军队高等院校教师不得报考军队院校。

 

从事国防教育教学的教师,只能报考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高等教育学。

 

二、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统一组织。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建筑学、艺术学等,其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大于3小时的或非笔试答题方式的,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并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通知相关考生。

 

三、代码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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