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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严格考场纪律,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在研修班及学员中树立良好的学风。
7、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密封,阅卷后将试卷返回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办公室拆卷、登录考分。
六、档案材料管理
研修班的试卷及成绩单应有专人管理。
七、收 费
1、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应适当收取学费,收费标准由各办班院(系、所、中心)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学位办公室审定,有合作单位的应与合作单位协商决定。收费标准均应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核准。已经立项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更改,不得以任何名目在学费之外对学员强制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应在简章有所注明,并写清学费所含项目。一般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缓考和补考人员需另外交费。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课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所收学费全部(有合作单位的则除去合作单位应得部分)上缴财务处,由财务处按学校规定划拨有关单位。各办班单位应将上缴学费时财务处开据的收费凭单复印件(或外地合作单位汇款单的复印件)及交费人员名单一并交学位办公室。不及时交齐上述材料,将不予组织课程考试。
3、 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应首先注重社会效益,不应该也不允许因为经济效益来损害北大声誉。
八、结业与证书发放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其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60分),可发给由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该结业证书是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合格的证明,是确认持证者学识水平的一种依据,但不是学历或学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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