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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凡取得计划规定的"商务交流"等九门课程合格证的考生,由剑桥大学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凡取得计划规定的全部十五门课程合格证且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的考生,由省级自考委颁发相应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同时由剑桥大学颁发相应专业的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或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
按照教育部自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现将北京市办理这两个专业相关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剑桥商务管理证书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剑桥商务管理证书资格、上报数据和转发证书工作。
符合申请剑桥商务管理证书条件的考生,须在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工作每年安排两次,上半年为三月下旬,下半年为九月下旬。申报的具体日期和地点,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过《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专刊》向社会公布。
二、办理毕业证书
办理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时间和要求与办理常规自学考试各专业毕业证书相同,每年进行两次。
2002年上半年,已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证的这两个专业的考生,于6月15-17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到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申办毕业手续。(更具体的要求,见《现代教育报·考试招生专刊》公布北京自考办《关于办理二○○二年上半年毕业手续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自考办规定,获得BEC商务英语1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专科)"商务英语"课程。根据北京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规定有关条文,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参加这两个专业考试,可以免考"邓小平理论概论";如果已学过大学语文并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大学语文(专)"。符合以上情况而尚未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应在六月份申办毕业之前办妥免考手续。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毕业审定中,允许考生以自学考试其它专业取得的“邓小平理论概论”政治经济学(财经类)"、"大学语文(专)"、"商务英语"课程合格成绩,顶替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