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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余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1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9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0余人。2008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00人(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和导师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招收博士生10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管理科学与工程
(2)企业管理
(3)市场营销管理
(4)财政学
(5)会计学
(6)金融学
(7)金融工程
(8)国际贸易学
(9)产业经济学
(10)数量经济学
(11)保险学
(12)技术经济及管理
三、学习年限
3至6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4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符合上述1、2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08年8月31日止);
(2)有外语成绩WSK60分或TOEFL550分或CET-6级425分或雅思6分;
(3)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
六、报名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和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2.报名信息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报考;
(2)凡在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考材料
(1)《武汉大学200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4)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件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七、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科目:
(1)公共外语(考基础外语、不含听力,医学类外语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课;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考政治理论(文科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为自然辩证法)。
初试时间:2009年3月22日全天,23日上午(23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初试地点:武汉大学
2.复试
复试时间:2009年5月中旬
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跨一级学科报考(简称跨学科)的考生、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八、就读方式: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条件申请以下就学方式:
一)优秀人才培养方式:
招收对象:主要针对政府高级官员、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大型企业(含上市公司高层)等;学生须满足优秀人才的标准。
优秀人才需提供课题研究经费(以学校当年规定),由学院出具发票。
二)、在职人员/或脱产人员学历学位考试入学方式:
招收对象:
1.企业家、政府官员、高级管理者
2.机构提供学生入学考试辅导
3.学生须缴纳考前辅导费用。
4.机构为学生提供其他咨询和服务
三)、单证博士学位学习方式:
招收对象:企业家、政府官员、高级管理者
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当学生具备了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项,并按学校要求发表论文,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可获得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
符合大学的论文博士申请答辩条件的见大学有关规定“附件”。
甲方可协助各种咨询服务。
九、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的考察结果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学习方式
由我系选派教学经验较丰富的教授、副教授、专家等授课.专业课一年集中学习2次,每次5天.外语必修课可在组织机构内部进行.具体授课时间待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579701-809
传真电话:010-88579522
联系人:谢老师
电子邮件:tsinghua_tra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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