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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南昌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法律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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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08年法律硕士(J.M)招生计划为50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与费用 1、填写资格审查表: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省级人事部门(报考者为政法系统管理人员)或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考者为非政法系统人员)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接受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指定的日期内将已填写并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资格审查表》交南昌大学现场确认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出示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的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由我校留存备查。 3、网上报名:报考者须登录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4、现场报名: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 5、报考费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全国联考报名费160元整。 四、考试科目、时间与大纲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联考科目考试大纲为: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工作情况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综合考察联考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培养方式 我校法律硕士(J.M)培养方式为在职攻读,学习年限三年。授课方式有双休日或暑假集中上课两种.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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