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高校教师 ) |
|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至2008年7月31日)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其中,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首先在互联网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外省市考生也通过可当地省级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网站在本省报名考试。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本。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为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4门。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初试合格考生参加);“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国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占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名费160元。 四、复试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划定。我校将在网上公布上线、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时间。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持《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到我校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和复试。 《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下载。考生须填好表格,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五、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课程,按照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同时增加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技术课程。学制2至4年,到校全脱产学习半年,其余课程利用节、假日到校学习,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修完规定课程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者可向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2万元。 七、参考教材 联考参考书目:“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
| 特别关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