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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 北 工 业 大 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 生 简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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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方向:工程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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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工业工程等15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考与录取按下述规定进行: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工程硕士。 1、2005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之前工龄满3年。 2、2007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之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之前工龄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工业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项目管理、仪器仪表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限。 四、报名程序 第一步:报考者登录指定的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 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需认真阅读所报考工程硕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 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第二步: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报编号到自己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信息”后,签名确认。 五、考试内容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ME”,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的“GCT-ME”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第二阶段,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持本人的“GCT-ME”成绩单,到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测试。 六、报考资格审查及录取 1、报考者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后,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和《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者携带填写完整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和《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于考试后另行通知),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资格不符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按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在职业余学习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分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形式,学习年限3—5年。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企业或工程管理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形式为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河北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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