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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师范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教育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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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我校2007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若只有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3)具有三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报考时工作已满三年以上,即必须在2005年8月之前参加工作者),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较强。 (4)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 (5)身心健康。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共五门:(1)政治理论(2)英语(3)教育学(4)心理学(5)专业课。 (2)(3)(4)三门公共课全国统一考试;政治理论和专业课由我校单独命题考试。 2、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一;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二。 3、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的考试由云南省学位办统一组织,政治理论课由我校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准 四、招生人数及录取 2008年我校计划招收教育硕士人数为400人,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的不脱产的培养方式。在校集中学习课程的时间不少于1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主要在寒暑假,其中寒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一个月;暑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二个月。学完课程,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以后,回原单位边工作边撰写学位论文。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1年。撰写论文期间,需在校学习累计不少于二个月。 2、学习年限:三年。 六、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审批,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家认可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经费 三年的学习培养费共计13000元。入学报到时一次性交清(不含教材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579701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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