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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教育硕士 )

  福建师范大学系国家首批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十六所院校之一。2008年我校继续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学科领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教育管理40人;2.学科教学(语文)40人;3.学科教学(数学)25人;4.学科教学(物理)20人;5.学科教学(化学)20人;6.学科教学(思政)25人;7.学科教学(生物)20人;8.学科教学(历史)20人;9.学科教学(地理)20人;10.学科教学(英语)40人;11. 学科教学(美术);12.现代教育技术10人;13.小学教育10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县(区)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称。工作 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
  1.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则可参加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填写、寄送有关报考材料;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互联网下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完整填写《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不得打印)一式3份(其中1份自己留存),分别贴上同底一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一张,照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并按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教育局)审批、盖章后方为有效。
  考生务必将以下材料(须用A4纸张统一装订)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在我校报名点现场照相的考生,届时可将报名材料带至现场,不必邮寄)。如果所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将被视为手续不全,不得参加入学考试。
  ①填写完整、有效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
  ②工作证复印件1份;
  ③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④学士学位证书或中学教师一级职称(或相当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⑤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在其他报名点现场照相而不在我校报名点现场照相的考生必须通过邮局邮寄30元(汇款人应是考生姓名)用于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省考生应通过互联网登陆网址填写、提交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会产生网上报名编号。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可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报考者牢记网上报名编号(现场拍照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考生可登陆所在省学位办指定的网址填写、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拍照与信息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的本省考生由本人携带报名费320元和身份证到我校现场拍照、缴交报名费与信息确认,办理报名手续(不能代报或函报);外省报考者可到所在省学位办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拍照、缴交报名费(290元)与信息确认,办理报名手续。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
  1. 全国联考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详细地址可在考前2天上网查询)。
  五、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共五门:①《教育学》;②《心理学》;③政治理论;④专业课;⑤《英语》(报考英语教学专业的考生考《英语二》)。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其它三门公共课实行全国统一(联合)考试。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时举行。
  六、复试及录取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我校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结合考生的有关成绩确定录取名单。与复试、录取有关的事宜均会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不再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除外),考生应不定期地通过互联网了解相关信息。
  七、培养方式
  半脱产在职兼读,学习年限二年半,其中课程学习必须在我校连续脱产学习一年。
  八、其它
  1.教育硕士专业
  2.考生被录取后,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在学期间科研成果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3.培养经费15000元(包括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
  4.考生应不定期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了解招生最新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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