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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2008年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其他专业 )

  (工程硕士、MBA、法律硕士、高校教师)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我校2008年在以下四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00,共16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6010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以下简称“高校教师”,共15个专业)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商管理硕士(MBA)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法律硕士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4、高校教师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以上四个学位类别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二)报名办法与程序
  报考者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报名工作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报名的形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者请于7月10日左右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查询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福建省报名点设在厦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
  2、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8年7月27日至31日,具体以报名点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后,报考者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络报名编号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2)报考者务必牢记网报编号,并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
  (3)报考者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学科专业、工程硕士领域,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4)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5)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6)现场报名及图像采集必须报考者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安排及准考证等事宜以报名点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 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 “GCT”简介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工程硕士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的一种专业学位报考。
  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经过资格审查后,到我校相关学院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各领域的专业考试具体科目及内容见附录1:福州大学2007年各工程领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包含笔试和面试,时间为12月上中旬,具体办法及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接受持2007年“GCT”联考成绩申请参加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条件要求和办理程序
  条件要求:
  (1)获得学士学位,2007年工程硕士“GCT”总成绩不低于200分(报考学位类别是工程硕士且年限符合报考要求)。
  (2)未被原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已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2007年录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需要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可直接申请参加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的考试。
  办理程序:
  报名时间:11月下旬。
  报名材料:①个人申请书;②“GCT”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③退学证明书(若07年已被其它学校录取);④《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此类考生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与参加2008年考试的考生同时进行。
  3、带▲号的科目为我校自行命题、卷阅的高校教师的考试科目之一,考试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各专业的业务课考试科目见附录  2:福州大学2008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4、辅导材料
  (1)“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联考英语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
  (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能力”考试大纲:《2008年MBA联考考试大纲》(机械工业出版社)。
  (4)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大纲:《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
  5、GCT有效期
  工程硕士和高校教师联考科目均有“GCT”,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规定,工程硕士考生“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高校教师”考生的“GCT”成绩只当年有效。


  四、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组织,在我校确定录取分数要求后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录取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后面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空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学位中心的网址为,分别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表》交学校随资格审查材料存档;一份考生自存作为报名资格依据);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关的培养方案制定,培养采取“非全日制”在职业余学习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晚上或假期,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工程硕士:3-5年 软件工程30000元 计算机技术 工业工程 项目管理工程 27000 其他领域24000
  工商管理硕士:2.5-5年 36000元
  法律硕士:3-5年 30000元
  高校教师:3-4年 21000元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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