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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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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创建于1933年8月,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校。学校共有24个学院和1个学系,61个本科专业,1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54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5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和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4名,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600多名。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实力,为我校开展MPA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代码490100),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而设立的,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根据学校的优势,设置的招生方向有: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
三、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信息技术及应用、英语等7门核心公共课程。
2、专业课程:每个方向设置5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程:若干门。
四、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录取方式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报名手续分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现场摄像三个步骤。
1、资格审查:考生上网下载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和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连同学士学位证和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审查地点见相关通知。 外省考生可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但务必请前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办审查,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字样,附本人签名。若考生被录取,须于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广东省的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请留意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广东省学位办网站。
3、现场摄像:现场摄像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广东省学位办网站通知。
外省考生请咨询当地省学位办。
考生本人须亲自到现场交纳报名费和采集图像信息。
六、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
政治理论在联考成绩公布后由华南师范大学组织考核。
全国联考时间待定。
七、考试参考书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MPA联考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八、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全部学费3.3万(分三个学年交清)。
九、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为3-4年。
十、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员,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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