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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学2008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教育硕士(Ed.M)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教育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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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各有侧重。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有三年以上(计算到2008年7月31日止)第一线教学经历,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学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须有证书或正式批文,不受理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所有证书颁发日期必须是2008年7月31日之前)。我校对于教育部网上学历查询系统无法验证且考生又无法证明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其他各类业余学习获得的学历文凭不予受理。 (二)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五门,英语(英语学科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专业课、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政治理论待联考结束后由我校另行单独组织考试。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四)学制与学分 学制3年,其中2年授课,修完36学分;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与答辩。2年授课学费标准为每学分500元,共18000元,中途退学不予退还。书费实收。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下旬止(具体截止时间以国务院学位办通知为准)。现在即可到深圳大学相关学院预报名,不收取任何预报名费。 2、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请注意在网报规定时间登录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2) 在指定的深圳市商业银行各网点缴纳报考费(现场不收取现金报考费)。 (3) 现场确认: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贴好2寸免冠照片),在广东省学位办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下旬)到指定的深圳大学现场确认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以银行缴款凭证换领可供报销的缴款收据。 备注: 1、以上专业学位攻读硕士学位学位论文指导与答辩收费均为8000元,修满规定学分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前一次付清。 2、根据国家规定,我校认可上年参加相应全国联考并符合我校当年录取标准的考生考试成绩。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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