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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法律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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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不含中央党校函授)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 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2008 年 7 月 31 日 。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20%。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 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英语)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005版) 。 联考考试大纲 : 《 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 政治理论科目参考书目:( 1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李秀林主编;( 2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 三、报名 2008 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网站 ),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考生一般应在河南省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为方便考生,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1 .填写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 网上报名 考生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 , 先通过互联网登录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3. 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4. 资格审查的时间、程序和办法 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自审报考资格,我校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学校自命题考试前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参加自命题考试,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我校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持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到 郑州大学南校区学习堂 进行资格审查,招生院系和研究生院将在此联合办公。 四、考试时间 1 .全国联考、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 .学校自命题政治理论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资格审查现场的公布), 届时研究生院将公布考场安排 , 考生须持联考准考证及身份证件进场考试 。 五、录取办法及录取名额 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各招生院系在面试时将进一步验证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考核,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 ( 含面试 ) ,择优录取 。 2008年我校计划录取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员 200 人。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 1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半至 3 年。 2 .学习培养费按当年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3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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