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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目录说明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其他专业 )

  一、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Ed.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分别见附件一。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网报编号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全国联考科目考试费用。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各省份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中心汇总后在学位中心网址公布。
  各省份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具体安排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制定,并在网报阶段告知。
  我校将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再行安排本校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既可在本校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经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若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联系不畅,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者首先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能按时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或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招生学校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下同)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如需要)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并交现场报名点工作人员,以备进行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学院组织,须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和学校第二阶段考试相结合。全国联考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命题、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学校第二阶段考试由研究生处组织,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三、招生限额
  (一) 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
  教育硕士 150 工商管理硕士 50 公共管理硕士 55
  (二)我校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一,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10人。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分管校领导负责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五、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2008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由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时代为收取后上缴。
  “教育硕士”、“高等学校教师”两类考生的联考考试费用中30元用于专业课命题、制卷和阅卷等工作,由学校单独收取。 

        教育硕士(Ed.M)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待划定联考分数线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
  (四)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五)专业学位代码
  420100。
  (六)招生学院
  教育学院、文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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