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涵盖理、工、文、法、医等11个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师资雄厚、学风严谨,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高等学府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规划,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位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50余人,其中教授8人(含博士生导师2人),副教授17人。能够培养经济法、民商法、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环境法等方向的法学硕士以及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技法制方向和知识产权与教育法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法学院建立了完备的教学科研机构,设有科技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基础法学教研部、民商法学教研部、刑事法学教研部、国际法学教研部等二所四部。其中,科技法研究所是首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院现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多所著名法学院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法学院拟招收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招生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的下列人员: 1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 2 、人大系统干部; 3 、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英语(满分100分) 3、综合课(满分300分,大致按法理60分、宪法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刑法75分、民法75分进行分值分配)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005版) 。 2、《20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 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 五、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报名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六、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组织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有关表格填写,也可从我校法律硕士招生简章的附表中下载)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l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与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考试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全国联考时间另行通知。政治理论课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待定。 八、录取与入学 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参加全国联考后,由华中科技 大学根据联考和面试成绩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九、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表 l 、必修课 ( 要求修满 28 学分 ) : 邓小平理论、英语、法理学、宪法基本问题、法律方法、民法总论、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基本问题、经济法基本问题、知识产权法 2 、选修课 ( 要求修满 20 学分 ) : 中国法制史、物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总论、环境资源法、竞争法、房地产法、金融法、财税法、律师与公证制度、调解与仲裁法、证据法学、法律实务 3 、社会实践与学位论文 ( 要求修满 8 学分 )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