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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二○○八年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定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其他专业 )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武汉理工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共有五类,具体如下;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校现有21个招生领域。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
  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4.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5.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校现有16个招生专业。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龄,2008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录取人数自行确定的高等学校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矿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
  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
  4.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
  5.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其中,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我校教工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该表可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考生根据本人情况,真实填写本人《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复试前,研究生院(筹)将对上线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包括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等),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国家“学位中心”将公布全国各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定网站。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报考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所属省分网上报名的网址、要求及现场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在“学位中心”网站上公布)。没有参加现场照像报名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仍被视为本次在职硕士报名无效。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五、考试时间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考试时间为见教育部通知
  (2)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属全国联考。
  2.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综合能力,见教育部通知
  (2)英语,见教育部通知
  (3)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综合能力、英语考试为全国联考。
  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考试时间待定。
  (2)英语考试时间待定。
  (3)公共管理基础考试时间待定。
  (4)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综合知识、英语、公共管理基础三门课考试为全国联考。
  4.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待定
  (2)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联考。
  5.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时间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待定  
  (2)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待定  
  (3)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属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命题,但按以上规定时间由考点统一组织。
  六、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国家“学位中心”的有关精神,工程硕士的“GCT”联考成绩两年有效。我校接受持有2007年“GCT”联考有效成绩,达到我校2007年录取的资格线要求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必须有学士学位),参加2008年我校相关学院的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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