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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说明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法律硕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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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00人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报考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三、报名手续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网上报名号和有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报考者应在网报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省学位办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 现场报名,报考者应在到我校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名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报考者到我校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吋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此表可从“学位中心”主页下载)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费:240元 四、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见教育部通知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五、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 六、考前辅导 考前辅导请与学院联系。 七、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录取限额的20%。 八、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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