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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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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缩写。MPA学位教育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为政府机关和非政府部门培养具有现代公共政策、公共事务或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的根本特点是与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实际相结合,注重整体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提升。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05年起开始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共计4门: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命题,其余3门全国联考,考试时间同步进行。联考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英语参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考试时间:见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报考方式及报名程序 为了保证考生能快捷有效地报名,我校决定把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第一步: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到湖南省学位办网站进行网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务必切记在备注栏中填写研究方向(即从招生专业目录第七项所列八个研究方向中任选一个) (3)请牢记网报编号和密码,在网报结束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 第二步:现场报名: (1)报考者持网报编号和有效身份证到我校研究生处考务科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省外考生可到所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和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网报和现场报名并在当地参加考试,或直接登陆我省网站进行网报并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四、复试及录取 2008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人数不限。复试期间将全面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分数线根据入学考试成绩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五、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三至四年,采取脱产与在职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我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修完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 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年10000元。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同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七、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方向 政府政治与地方公共治理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管理 城乡规划管理 资源与环境管理 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教育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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