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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大学2008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
| -----招生简章----- |
|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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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 自定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报考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三、报名手续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网上报名号和有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报考者应在网报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省学位办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经考生签名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现场报名,报考者应到我校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到我校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吋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此表可从“学位中心”主页下载)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费:320元
四、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地点:由省学位办统一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六、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学位证书。
八、学费: 学费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收取。具体请与学院联系。
十、攻读硕士学位代码:4901。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796635 010-58876730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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