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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广东省学位办批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在广州市举办 民商法学 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 招生专业:民商法学 研究方向 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 二、 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者。 三、 招生人数:100__名。 四、 学习年限:二年 五、 证书:凡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者,颁发统一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凡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后满三年,符合国家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需申请硕士学位者,在课程班入学注册的同时到研究生院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对于获得学士学位,但未满三年的申请者,将发给资格认定通知书。 六、报名时间:正在预约报名中 七、报名地点: 中山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 八、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缴交报名费 50元,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 九、录取方式:根据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十、教学方式:业余学习。以集中面授、指导研讨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节假日。(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已被录取的学员)。 十一、课程设置: 1. 必修课: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法原理、商法原理、知识产权法。 2. 选修课:债权法、人格权法、法律经济学、婚姻家庭法、物权法、公司法、竞争法研究。 十二、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 学费每人每年 10000 元。学费按学年缴交,于每学年开学前付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 2. 学员来往听课、接受指导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3. 缴费办法:直接汇入学校帐号。 十三、联系方式: 姓 名: 洪老师 电 话: 020-85581997,15919326097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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