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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生源
(一)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表”。
(二)填写“在京单位在外省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征求意见表”。
(三)填写“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情况表”。
(四)交招生简章,一份留研究生部备案。
(五)将广告词交研究生部审阅(主管领导签字)。
(六)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交研究生部审阅,并存档一份。
(七)办理听课证。
(八)举办开学典礼。
二、组织教学
(一)审批教学计划。
(二)确定教室。
(三)聘请教师。
(四)组织学位课考试,填写“学位课考试登记表”
(五)成绩登计:填写课程考试成绩单。
(六) 判卷费(由研究生部办理)。
三、在职人员申请学位
(一)学生填写“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二)办理硕士学位资审证,收资格审查费。
(三)组织七门学位课题库考试,填写“学位课考试登记表”,收考试费。(附名单)
(四)组织全国外语、综合两门课统考。
(五)由研究生部审查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硕士学位资审证、公开发表的论文、外语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工作年限等。
(六)填写学位论文撰写进程表。
(七)撰写论文:要求25000字以上,内容与专业相关。
(八)论文送审(请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专家审阅),由研究生部办理。
(九)收答辩费。
(十)以系为单位组织答辩,研究生部派人旁听。
(十一)收公开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有关的3000字以上)。
(十二)统计七门学位课考试成绩。
(十三)填写各种表(共8种)。
(十四)召开校学位委员会进行评审。
(十五)填写硕士学位证书。
(十六)发放硕士学位证书并进行登记。
三、课程班结业
(一)交各门考试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
(二)填写“办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审批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
(三)填写结业证书名册登记表(由研究生部编排证书号)。
(四)召开结业式。
(五)由院系发放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