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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说明

来源:onjobedu 作者:中国在职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12-15

  

 

一、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所在学院及导师审查同意,在举行答辩的一个月前,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一位为校外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要在二十天内写出较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是否可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等提出意见。

如两位评阅人的评语皆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如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意见,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办公室增聘一位评阅人对论文进行评阅,如增聘评阅人评语亦属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人可按照评阅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半年后、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若一年内不能再次提出申请,或再次申请后评阅仍未通过,本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二、 论文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委员中一般应有相关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人选应在答辩前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见附件四“审批材料”中第12页)。

2、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如有答辩委员会委员临时因病或其他紧急事项不能参加答辩会,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答辩会应改期进行。如答辩会改期确有困难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对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调整后,答辩可如期进行,但调整人数不应超过二人。

 

三、向研干事提交归档材料

 

提 交 材 料

数 量

归 档 去 处

学位

论文

1

校档案馆

附件四

1

校档案馆

附件十

1

校档案馆

附件十一

1

国务院学位办公室

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请认真填写所要提交的归档材料,其中务必要确保附件四、附件十一中的相关内容完全准确无误且对应一致,若因个人提交材料有误所出现的问题(如硕士学位证书出现错误,向国务院学位办报盘中出现错误等问题),校学位办公室概不负责!

 

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

 

附件一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及打印格式基本要求

附件二      硕士学位论文封皮

附件三      硕士学位论文中研究成果声明(置论文中首页)        

附件四      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审批材料

附件五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说明

附件六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附件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酬金表

附件八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

附件九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附件十      硕士学位论文中文详细摘要

附件十一    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

附件十二     硕士学位论文中计算机软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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