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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应用经济学)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kaoyantj
要求学生具有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数学和统计学基本方法,以及较为系统的数量经济学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对现实经济问题进行观察分析、并建立经济数量模型,从事经济数量分析的能力,毕业后可从事本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以及经济分析预测工作等。
二、培养方向:
数量经济学是在数理经济学、经济计量学,投入产出经济学,经济优化理论与方法,以及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在经济管理中应用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研究经济数量关系的学科。近二十年来,它在吸收,借鉴国外现代经济理论和方法,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探讨我国经济发展规律,使我国经济学定量化、实用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它对编制我国国民经济计划与规划、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进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以及政策分析等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
数量经济学是199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1996]12号)设立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现隶属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研究所,该所目前下设三个研究室:(1)由李从珠教授和崔玉杰为学术带头人的金融经济理论分析研究室,主要负责金融经济理论分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由高洪深教授和吴永林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经济系统分析研究室,主要负责经济系统分析研究方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3)由丁绍芳副教授和王建稳副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经济计量分析研究室,主要负责经济计量分析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本硕士点已建成现代化的仿真实验室。
该硕士点的主要研究方向有三个:
1.金融经济理论分析;
2.经济系统分析;
3.经济计量分析。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各为一年半。
四、培养方式:
1.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订出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两者均为一年半,可交叉进行。
3.整个培养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打好坚实基础理论的同时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知识和实验设计能力。
4.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5.研究生的学习以导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强调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要努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化素质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文化素质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7.研究生都应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每完成16学时的学习量,可获得1个学分。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为40学分,其中学位课20学分左右。
数量经济学学科硕士课程设置表
类别 课程名称 课内学时 学分开课学期 备注
学 位 课 公共基础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 1.5 1 10.5学分
自然辩证法 32 2 2
英语 128 4 1--2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48 3 1
专业基础课 高级微观经济学 48 3 1 必修不低于9学分
高级宏观经济学 48 3 2
计量经济学 48 3 2
经济系统分析 48 3 3
非 学 位 课 必修课 高等数理统计学 64 4 2 必修不低于7学分
金融经济学 48 3 2
经济控制论 48 3 2
选
修
课 证券与期货 48 3 2 要求选修大于等于
11学分的
课程
投入产出分析 32 2 1
会计财务分析 48 3 2
第二外语(日语或德语) 64 4 3
国际经济学 48 3 3
技术经济学 48 3 3
专业英语 48 3 2
知识产权法与合同法 40 2.5 1
必 修
环 节 学术实践 1 1--4
教学实践 2 1--4
文献总结及开题报告 3
学位论文 4--6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要求:
1.文献阅读:应包含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30篇,写出综述报告,由导师评论。
2.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应有重要理论意义或较大应用价值,并有明确的预期目标。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选题依据、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创新点及关键问题、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研究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提交开题报告,一般应为0.5~1.0万字,并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专家组进行评议,写出评议意见。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补做一次,补做仍未通过者可劝其退学。
3.论文中期报告:硕士生必须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作论文进展报告,并应有相应的考核和评审,对存在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意见。
4.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或能解决实际问题。要求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为此,要求学位论文必须通过预审;必须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并体现充分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必须是研究生独立完成的,而且文句简练、通顺、图表清晰、数据可靠、撰写规范、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
5.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可按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及毕业证书。
6.论文发表: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位论文之外,至少应正式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