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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非定向或定向(公费)录取;
2、所有录取考生(含非定向和自筹经费,不含定向和委培生)均每月发放 200 元普通奖学金;
3、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可供硕士生申请;
4、 以下专业的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全部按非定向(公费)录取(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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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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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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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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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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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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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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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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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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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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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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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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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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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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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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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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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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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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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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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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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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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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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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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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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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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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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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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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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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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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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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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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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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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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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态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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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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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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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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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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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以下专业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复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低于该专业调剂总额的 50 - 70% 的比例安排非定向或定向(公费)指标,其余调剂生源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相近专业均可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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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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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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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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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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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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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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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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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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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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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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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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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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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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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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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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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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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校各专业拟择优接收一定比例的同等学力考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生,见 08 年招生简章)和小语种考生。
二、调剂办法及程序
我校执行国家 C 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的 1:1.2 左右的比例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1、考生调剂录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 C 类地区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 2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 C 类地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 3 )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上述( 1 )的要求。
三、奖励政策
1、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可供优秀研究生申请。
2、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七号
2、联系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联系电话: 0472-5951507 5952233
4、自动传真: 0472-5954370
5、邮政编码: 014010
6、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http://graduate.imus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