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关于开展“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开始实行全国统考,一年两次。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有关单位(公司)请按照通知招生要求,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培训、鉴定报名工作。鉴定合格者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配合国务院颁布文件规定:为规范物流行业的整体水平以适应加入WTO后的竞争需要,要求在将来的几年内在全国范围,物流行业实行就业准入:相关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因此参加劳动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考试迫在眉睫!
报名,享受四项服务,赠您多重保险:
1、郑重承诺:2000元高额奖学金祝您成功!
2.免费获赠价值500元物流管理工具礼包
3.加500元赠送价值1580元的考前冲刺班
4.加300赠送价值1200元助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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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证书查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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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助理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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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
基础知识、物品采购、物流信息管理、运输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生产物流、
国际货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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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持有助理物流师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本科学历+3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
1、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3年工作经验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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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2300元★☆★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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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2007年11月全国统考 |
2007年11月全国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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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
每周日 (7月1日起滚动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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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重修、有效就业保障, 高通过率 |
团体培训可根据企业特殊要求安排时间、地点,更可获得团体优惠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各两张;3张一寸、4张两寸免冠照片;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电话:010-88579701 转803
传真:010-8857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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