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课程研修班",特此为学员做更改说 明!
上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上海大学经济学院下设经济系、金融系2个系和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研究机构。学院现有教职工百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15人,副高级职称39人;获得博士学位者62人;海外留学或具有出访一年以上经历的教师近40%。
学院愿景:自强不息,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国际知名的经济管理学院。
学院坚持教学、科研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重视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适应改革开放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特举办硕士研究生层次的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等专业的课程旁听班。
一、 招生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本科及同等学力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二、课程设置课程班从教学方式到课程设置,均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相同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
A.金融学专业(方向:1.金融资本与投资工程 2.金融市场与风险管理 3.证券期货 4.国际金融)
B.国际贸易学专业(方向:1.国际贸易 2.国际服务经济与贸易)
C.产业经济学专业(方向:1.商贸与流通产业 2.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
D.世界经济专业(方向:1.国际经济与区域经济 2. 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英语、专业英语。
必修课:
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跨国公司与投资、世界经济学、服务经济与贸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货币银行学、证券市场学、金融工程、产业组织理论、公司理财、产业环境与产业规划分析、产业发展理论与政策等。
三、收费标准1.经我院审查通过;
2.学费:2万元,书本资料费、学杂费及专题讲座费另收。
四、学习方式1.学制为两年,周末上课;
2.考试严格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按期修完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上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4.符合条件的学员可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申请。
五、报名手续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可电话预约报名);
2.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交报名费100元,3张1寸,2张2寸免冠照片。
六、获取证书1、学员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海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期满,综合考核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大学经济学院高级课程进修班证书"。
2、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陈老师、施老师
电话:400-661-5989